我省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文昌一干部偽造學歷被查
  本報訊 文昌錦山一干部年齡造假、偽造學歷被查,派出所所長核查不嚴、工作失職受警告處分;違規公款購買購物卡、報銷私人物品費用,海口府城中學工會主席受黨內警告處分。昨日,省紀委、省整治庸懶散奢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的10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記者 黃婷
  文昌一干部年齡造假偽造學歷被查
  派出所長核查不嚴工作失職受處分
  2001年10月27日,文昌市錦山鎮社會服務中心幹部韓美燕(1962年10月7日生,高中學歷)與文昌市昌灑鎮華僑醫院簽訂勞動合同,在填寫《幹部履歷表》時將出生日期改成1968年8月。2002年1月,由於錦山高中畢業證丟失,韓美燕通過關係辦理了1987年畢業於文北中學的高中畢業證,並複印給文昌市人事勞動保障局存檔。2002年1月16日,韓美燕被昌灑鎮農技站聘用為管理員。為了使戶籍信息和工作履歷表等材料一致,2002年2月23日,韓美燕以“以前填錯”為由,向文昌市公安局申請將戶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由“1962年10月7日”變更為“1968年10月7日”。時任昌灑派出所教導員張宗義(現任會文派出所所長),在未對韓美燕提交的居民身份變更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核查的情況下,作出同意變更的意見,直接導致文昌市公安局於同年3月作出同意變更的決定。
  今年5月7日,文昌市紀委監察局給予韓美燕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張宗義黨內警告處分和行政警告處分。   (原標題:文昌一干部偽造學歷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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