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孔德婧)統一(上海)保健品商貿有限公司因認為糯米網售賣的“我的美麗日記”面膜侵犯了“我的美麗日誌”面膜的商標權,將糯米網的運營公司北京糯米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北京糯米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50萬元經濟損失。日前,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據原告統一公司稱,臺灣的知名藥妝產品廠家統一藥品股份有限公司於2009年經中國商標局核准註冊了“我的美麗日誌”商標,可用於“化妝品、美容用面膜、護膚用化妝劑、化妝用具、香精油、香水、浴液”等商品。“我的美麗日誌”商標註冊後,臺灣統一公司以獨占許可使用的方式許可統一(上海)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使用該註冊商標。但自2012年10月以來,統一公司發現,糯米網未經許可,多次在其網站上銷售標識為“我的美麗日記”的面膜商品,且銷售量巨大。
  統一公司認為,糯米網行為侵害了原告對“我的美麗日誌”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應對原告予以賠償。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原標題:“美麗日誌”引糾紛 統一訴糯米網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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