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前進防衛與台海防務 鄭大誠 摘要 本文以「前進防衛」為核心概念,重新檢視及評估我國國防及台海防務中戰略主張。第一部分將其他採行「前進防衛」國家之代表性例子做一分類介紹,其中包括冷戰時期北約組織採行之「剛性前進防衛」與現代澳洲政府的「柔性前進防衛」。兩者雖於內容上有所不同,但卻能描繪出有關「前進防衛」概念之共通藍圖。第二部分則將「前進防衛」與「境外決戰」概念做一比較,同時並提出「彈性前進防衛」之獨特性。之後並將「彈性前進防衛」於台海防務中所應具有之內涵做一闡述,其中包括整體防衛具多元性、兵力結構著重聯戰能力之提升、軍備生產具獨立自主性、軍力發展注重「戰略比較優勢」、國際關係發展彈性化等等。在結論中,本文作者認為,兼顧現代軍事事務革命及台海獨特性質的「彈性前進防衛」概念最能符合我國防務之需求。 關鍵詞:前進防衛、境外決戰、彈性前進防衛、戰略比較優勢 Flexible Forward Defense and Taiwan’s Security Ta-chen Cheng Abstract Taking “Forward Defense” as a core concept, this paper is to systematically present a newly developed strategic doctrine for Taiwan’s defense and security. The first part, as a descriptive retrospection, is to discuss cases of cold war NATO and post-war Australia, which have respectively adopted Rigid and Submissive Forward Defense. With differences in their connotations, however, general but distinct features of Forward Defense can have been depicted. The second part is to compare Forward Defense with the concept of “Battles in External Areas”, which had apparently demonstrated certain weakness and inappropriateness as a grand strategy of a state. In the following pages, the author introduces notions of “Flexible Forward Defense”, which is viewed as a better proposition to accommodate Revolution of Military Affairs and the specific situation of Taiwan’s security as a new strategic guidance. The contents of proposed “Flexible Forward Defense”, including the multiplicity of defensive dimensions, the capability promotion of joint c 買屋ombat forces, independence of armament production, comparative strategic advantage, and the flexible measures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re in detail examined. It is the author’s hope that this paper on “Flexible Forward Defense” is not only of academic values, but also of practical references in term of this subject matter. Keywords: Forward Defense, Battles in External Areas, Flexible Forward Defence, Comparative Strategic Advantage 序 論 在前蘇聯解體後,中共將其原有軍事資源大幅轉到東南半壁。在此同時,中共每年至少花費十億美元向俄羅斯購買新型戰機,潛艦,飛彈技術,以及其他高科技裝備。國際一些軍事評估亦提出警告,指出如我國軍力不能適切提升,則中共即將在二○○五年或二○一○年在台海軍事的「質」上超越我國,此種發展的確造成我國國防壓力有越來越沉重之勢。 面對中共毫不放鬆之武力威脅,我國在國防上應如何因應?以台灣海島型防衛的戰略環境而言,國家土地有限,寸土寸金都是重要的發展資源,如果戰火輕易波及本土,所造成的損傷將可能會遠大於內陸國家。也因為如此,本文作者認為,以往曾在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中所採行之「前進防衛」(Forward Defense)政策頗能切合我國之需要,因此提出相關闡述與分析。在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上,本文先以描述性(descriptive)方式說明冷戰時期的北約組織與二次大戰後澳洲政府所採行之「前進防衛」政策,並提出該類政策之共通概念以提供我國建軍參考。其後將「前進防衛」與「境外決戰」概念做一比較,最後則以規範性(normative)分析方式提出我國採行「彈性前進防衛」所應具有的政策意涵。作者希望藉由這樣的安排,使得本文不僅具有學術研究之意義,更有提供政策決策者參考之實務價值。 剛性與柔性前進防衛 考諸國外,公開採行「前進防衛」較為著名的例子包括有冷戰時期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以及二次戰後的澳洲。但由於兩者所呈現之強度與廣度有所不同,為了方便說明起見,在此將前者歸類為「剛性前進防衛」(Rigid Forward Defense),將後者歸為「柔性前進防衛」(Submissive Forward Defense),以下就分別說明其特性。 北 買房子大西洋公約組織(以下簡稱北約)於一九四九年的華盛頓會議中正式簽字成立。冷戰時期成員國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比利時、加拿大、丹麥、冰島、義大利、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希臘及土耳其。一九五○年艾森豪擔任北約指揮官後開始強化軍事組織功能,分別在一九五○及一九五一年成立了著名的「歐洲聯軍最高指揮部」(Supreme Headquarters, Allied Powers Europe, SHAPE)及「歐洲聯軍最高統帥」(Supreme Allied Commander, Europe, SACEUR)。在一九五二年二月的里斯本(Lisbon)部長級會議當中,北約各國同意設立一共同目標:一旦西歐危機爆發,北約必須在三十天內完成九十六個師的部署。不過此目標在現實情況下從未能夠有效達成。防禦線則從西北歐開始沿東西德交界至南歐畫出,亦即建立在北約各會員國與華沙公約組織會員國之國界上。 在兵力結構上,北約的「前進防衛」基本上是建立在(一)美國(及英國少數)之核子保障;以及(二)其他會員國之傳統武力上。由於在蘇聯及華沙公約組織大量傳統兵力之威脅下,北約無法達成里斯本協議之情況致使其必須考慮納入對於核子武器之依賴。此種戰略要求因而產生了兩個核子策略:不放棄首先使用(first use)以及戰術型核子武器(tactical nuclear weapons)之使用。對北約而言,尤其是美國之核子優勢下,核子武器似乎是唯一可以抵銷華沙集團龐大軍力入侵西歐之工具,因此北約國家決不放棄首先使用核武之權力,同時也不願讓蘇聯主導其使用核武之自主權。此外,北約在一九六七年也正式放棄了一九五七年所採行之「大規模報復」(massive retaliation)概念,改採「彈性反應」(flexible response)政策。當時新發展出來的戰術型核武則扮演了彌補北約傳統兵力不足之遺憾,並在北約決定使用大規模戰略性核武(strategic nuclear weapons)前,擔任中間緩衝之角色。北約這種基於傳統兵力配合核子武器之「前進防衛」策略一直延續到冷戰結束,期間雖然武器裝備不斷更新,但基本架構卻未曾改變。 嚴格來說,北約的「前進防衛」其實是由美國的角度出發的。如果與華沙集團的戰爭爆發,美國當然希望戰場只限於歐洲地區而不會波及其本土。而對於防衛線就畫在本國邊界的其他會員國來說,威脅近在眼前,有沒有「前進防衛」概念的提出本身都要有「守土」之必要準備。但這並不是說採行「前進防衛」政策對這些站在第一線的會員國,尤其是西德來說並沒有實質好處。事?買屋磥W,美國為了支援歐洲的「前進防衛」政策,每年得掏出超過一千三百億美元之軍費。美國對於北約的核子承諾及在西歐地區的軍力部署,也使得美國無法自外於極可能升級為核子大戰的威脅之下。換言之,由於在冷戰對峙的體系中,會員國間緊密之軍事合作關係使得戰爭不會是只有少數會員國的「家務事」。雖然歐洲戰場是美國本土防衛前線,但其廣泛且深度之涉入使得美國在歐洲並不可能如在越戰一樣輕易地撤出軍事承諾。[1] 另一個實施「前進防衛」國防政策之國家乃為澳洲,不過在性質上與強度上與北約體制所呈現的那種「剛性」有所不同,在這裡將之歸類為「柔性前進防衛」。二次大戰結束後,由於受到共產主義在亞太地區的威脅,當時的澳洲政府便效法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採取「前進防衛」的政策。在冷戰兩極對峙的大環境下,澳洲也在美國主導之聯盟體系下介入亞洲地區的許多衝突,包括韓戰、馬來亞危機、婆羅洲衝突、越戰等等。不過,平心而論,澳洲在這些衝突中都僅僅扮演配合之角色,不僅參與軍事能量少,甚至連在聯盟中發揮的影響力都十分有限,最後還是得靠美、英兩國之積極參與,才能勉強達到「前進防衛」的目的。   一九七○年代開始,美國因為越戰的負面影響,不願再積極插手亞太事務。英國也因為早已不勝負荷其國際承諾以及「東向蘇彝士」(East of Suez)主張,逐漸加速將其軍力一一撤出原有勢力範圍。澳洲在失去強權之支持下,只好修正其「前進防衛」政策,改採自我國土防衛策略。但因為澳洲沒有面臨明顯而急迫之外來危險,因此在這段時期中並沒有面臨重大挑戰。 一九八○年代以後,隨著新領導結構的改變,澳洲政府開始積極思考國家之國防外交政策與國家定位之關係。然而,真正概念的定型卻必須等到九○年代末期澳洲政府在一九九七年的一份機密文件中提到將原有之防衛海岸線政策大幅修改,重新返回「前進防衛」之概念與構想下,並將防衛重心放在亞太地區,範圍甚至擴及東北亞。 藉由北約與澳洲的例子看來,渠等所採行之「前進防衛」雖然內容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精神則有其共通性。大致可以歸納出下列數點: (一)  「前進防衛」必然需要禦敵於前線,但此前線並非僅指國土前緣,在最適情況下需要距國土有一定距離,且在此作戰並不影響本身國土安全。如以澳洲為例,在二次世界大戰時前線之部署竟遠至馬來亞、帝汶及新幾內亞。戰後為了抵禦共黨蔓延,前線亦拉至馬來亞,防衛之遠可 房屋貸款見一斑。然而,基於國際現實與軍力平衡,一國之「前進防衛」未必能如願向外推展。惟仍應以保全本土,隔絕侵略於外為原則。此外,為求能夠積極發揮「前進防衛」之功能,前線地區之穩定與安全為實施「前進防衛」國家所需注意者。蓋前線若不能穩定發展,則其如何肩負母國所賦予之軍事及政治任務? (二)  「前進防衛」往往需要有力之軍力保證,才能達成嚇阻敵方之功能。在冷戰時期,北約組織在促進本身傳統兵力「質」的進步之同時,也同時依賴美國(及英國)戰略及戰術型核子保護傘,才能有效確保成員國之安全。二次戰後澳洲雖大多仰賴美、英在亞洲地區之軍力保證,近年則已大幅提升本身軍力素質,同時配以更為積極主動之國防政策。除了向他國引進其退除役船艦外,本身也積極提升兩棲登陸能力。一般來說,對於採行「前進防衛」國家而言,在核生化等大規模毀滅性仍然不被接受之情況下,傳統兵力素質之提升仍然是後冷戰時期最為重要之軍力保障。 (三)  「前進防衛」需要外交,最好是軍事聯盟或國際組織之有效配合,以求能在危機點或是潛在威脅處與其他國家建立安全或互助機制,方能發揮消弭戰事之功能。剛性或柔性「前進防衛」之性質亦表現在聯盟之緊密性與否。如前所述,在冷戰時期,西歐之「剛性前進防衛」奠基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之緊密合作上;澳洲之「柔性前進防衛」則較為鬆散,聯盟關係建立在與英國、美國以及東南亞國家公約組織(South East Asia Treaty Organization)之軍事合作上。如不能藉由聯盟或國際組織以尋求軍事合作的話,國家也應運用外交工具積極在前線及周邊建立「信心建立措施」(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軍職人員間的國際交流也能增進彼此之認知、強化影響力甚至降低敵意。然而這並不是說「前進防衛」國家軍力必須完全倚賴外交或聯盟之運作,該國本身也必須要有獨立自主的軍事能量才能徹底保障自己之國家利益。 (四)  在「軍事事務革新」(Revolution of Military Affairs, RMA)的要求下,為了反映出「前進」所需要的彈性、積極性與多變性,「前進防衛」政策需要適當的聯合作戰或快速反應部隊作為後盾,傳統單打獨鬥的作戰方式已不能滿足現代化防衛之需求。以澳洲為例,澳軍即編配有「便備部署部隊」(Ready Deployment Force),該種部隊部署於達爾文(Darwin)及湯斯維爾(Townsville),員額約三千至六千人,如遇有事,可以在二十八天內完成兵力部署。北約雖然 室內設計修正了其在冷戰時期「前進防衛」之主張,但自一九九四年起並積極主張「聯合特遣部隊」(Combined Joint Task Forces)之成立,力求以更機動之方式處理危機。也許以外交的眼光來講,此種部署可能會被周邊國家批評為破壞軍力平衡;但以國防軍事的角度看來,沒有此種快速或聯戰軍力部署能量,「前進防衛」根本無法有效確保。 「前進防衛」與「境外決戰」 記得陳水扁總統甫上台之時,我國國內當時吹起了一陣討論「境外決戰」之風。其導因乃是陳總統在競選之時,不僅就曾提出「境外決戰」的想法,之後民進黨一些有關國防政策的主張當中也可常看到這樣的字眼,而「境外決戰」的概念實與國軍當時「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之主張有著相當大之出入。根據渠等之說法,所謂「境外決戰」指的是:「一旦潛在威脅來源,採取敵對的武裝行動或威脅,且大規模軍事衝突已無可避免時,台灣將斷然使用武裝力量,採行快速而積極的軍事行動,將敵軍擊毀於境外,摧毀於戰場縱深之後方基地,癱瘓其本土軍事目標。」[2]換言之,「境外決戰」指的並不單純如同表面所稱只是要在我國「境外」作戰,也就是在台灣海峽及其上空阻絕來犯敵軍,而是要進一步在敵人「境內」決戰。更直接地推論來說,為了達到「境外決戰」的目標,「攻擊性武器」則成為了必要條件。 然而,我國發展攻擊性武器是否有所可能呢?以外購該類武器而言,眾所皆知,我國目前主要軍備多為向美採購。在對中共政策的要求下,美國在軍售立場上一直遵守著一九七九年的「台灣關係法」與一九八二年的「八一七公報」。美國只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明顯排除「攻擊性武器」之出口。誠然,武器裝備的攻擊或防禦性有時僅是主觀的認定,觀點之不同的確會影響其定位。不過在八一七公報中卻也提到:「此種防禦軍資與服務之性質及數量對台灣防禦需要之決定,應包括美國軍事當局對總統與國會提出之建議所作之評估。」想當然爾,美軍當局對於攻擊或防衛性武器的標準必然高於我方之認定。我國想要由外購獲得攻擊性武器,恐怕在外交上相當難以克服。  也由於攻擊性武器難以自國外購得,國防部似乎亦有反求諸己的打算,而且也有了一些成果。在空中攻擊部分,國防部已委託漢翔公司分七年進行空軍「聯合反制載台」研發計畫,以經國號戰機為基礎,增加航程,提升機體結構強度、電腦軟體、攜載油量做適當的性能提升和增加選擇搭配先進科技和中科院研發的多項空對地武器, 信用貸款包括中科院已半公開的油氣彈、天劍二A型反輻射飛彈等,作為空軍「有限反制」作戰的投射載具,嚇阻針對共軍的雷達、戰管、機場跑道、油彈庫、登陸船團集結區等有立即威脅的軍事設施和目標。[3] 在飛彈方面亦積極攻陸型巡弋飛彈,其範圍將涵蓋中共各大軍區,北起瀋陽軍區、北京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含台海正面的所謂福建戰區)、廣州軍區,包括多處二砲基地和發射陣地如吉林通化的東風廿一型中程彈道飛彈部署區域,以及軍區指揮機構、後勤基地、油彈庫、發電廠等,還有共軍海軍所有艦隊:北海艦隊、東海艦隊和南海艦隊所在地與軍港設施,加上範圍內所有軍用機場。[4]國軍的這些努力在在都顯現出發展攻擊性武器之企圖心。 吾人可以了解在長期中共的武力威脅下,國軍甚至部份國人欲發展攻擊性武器的不平心態。不過作為國家的大戰略主張,「境外決戰」將攻擊性武器公開提出作為國家戰略指導,似乎對於區域穩定、外交關係以及建軍規劃來說都並非具有正面幫助。在我國財政可以因應之情況下,適度地發展數樣具有攻擊性能力的武器自然有助於我方在作戰時之選擇。但如果將有限資源僅放在攻擊性武備,則也必然面對了相對的風險。在平時來說,如果台海雙方均標榜攻擊性國防,不僅對兩岸關係的和平解決毫無幫助,更會造成其他鄰邦不安,並不符合我長期國防及外交利益。在戰時來說,玉石俱焚式地將戰場擴大,原本我方可以「防衛」之姿向國際尋求援助,但由於攻擊性武器的使用則很可能會被敵方轉而宣傳成「侵略」,如此發展結果將可能會惡化到無法控制。況且,中長程武器在缺發精密導向系統之情況下,精確度必然欠佳。攻擊目標如果誤擊城市及貧民,只恐怕戰爭強度將不斷升級。最後,敵我要在何處「決戰」或是「作戰」,實應依照戰時之考量為準。我國亦不宜將「決戰」點先行公諸於世,如此不僅作戰計畫缺乏彈性,提前宣布豈也不是給予了敵方先行準備之時間? 彈性前進防衛 「境外決戰」之缺點與侷限性由此可知,相較之下,「前進防衛」的概念則給予吾人另外的參考空間。然而對於我國而言,「前進防衛」概念也必須視我國實際需要加以調整,北約與澳洲的例子均不宜照單全收。在此作者將符合軍事事務革新與台海防務特殊要求之「前進防衛」命名為「彈性前進防衛」(Flexible Forward Defense),其主要內涵應包括有: (一) 整體防衛具多元性:這種多元性不僅僅反映在地域上,更是代表了現代戰爭中各有形及無形面向之彈 G2000性化、立體化、多變化。「彈性前進防衛」並不主張以地域之分來決定戰場,不以建立海空「馬其諾」防線為目的,也不將戰場(或是決戰)侷限於「境外」,破壞本身戰術彈性。只要中共武力蓄意越過海峽中線,在保存本島之情況下,盡量將戰場推至島外,同時不使台灣遭受封鎖,亦不使敵方無辜平民遭受不必要之傷害。[5]更重要地是,「彈性前進防衛」強調其他非地域面相之防衛,包括對於來自敵方之資訊戰、電子戰、不對稱戰攻擊、[6]國際及區域政治上的尋求支持以及加強對人民的心防等等。[7]由於不再囿於地理之分,這些無形的面向更能夠反映出「彈性之前進防衛」的積極性、前進性、多元性與適切性。 (二) 兵力結構著重聯戰能力之提升:自美軍首倡「軍事事務革新」概念以來,各國便極力思考其新世紀建軍之模式與道路,期能因應後冷戰時期之挑戰與需要。[8]影響所及,許多先進國家軍隊均不約而同地朝高科技取向的聯合作戰模式努力。然而所謂「聯合作戰」並不是僅是將三軍化為一支軍種,而是要能在指揮鏈的有效縮短外,還能兼具部隊的反應性、部署性、靈活性、多樣性、殺傷性、存活性以及持續性。[9]「彈性前進防衛」在「軍事事務革命」之影響下,相較於「境外決戰」,並不光只是注重海、空軍等具有「境外」決戰潛力之軍備提升,而是要以加強三軍聯合作戰能力作為建軍首要目標,藉以有效提昇聯戰指管、飛彈防禦、聯合制空、聯合制海、聯合反登陸的作戰能力方式,組建一支「量小、質精、戰力強」的優勢戰力,以達「爭取先制、快速反應」之用兵要求。 (三) 軍備生產具獨立自主性:有鑒於完善的國防必須建立在永續且健全之軍備生產上,「彈性前進防衛」較諸主張以外購方式提升軍備能量之「境外決戰」論者而言,更加注重國內軍備產業之提升與獨立性。考諸國外軍備發展的例子,美國為軍工產業發達之國家尚不待言,就以國力較差之英國為例,其政府亦不斷以維持國內獨立自主之軍備生產為主要國防政策之一。英國前空軍元帥查理斯品格(Sir Charles Pringle)就曾經領銜一項研究計畫指出,即使國內國防產業造價高於國外廠商45%,國內自製對於英國整體經濟發展與國防實力還是有利的。[10]也因此雖然面對美國強勢軍品之市場威脅,英國國防採購決策仍堅持「買英國貨」(Buy British)原則,即使國內自製造價較高亦不在意。這也就是為何英國政府在數次重大軍購決策時,包括矛魚(Spearfish)魚雷飛彈系統、空射反雷達飛彈以及挑戰者(Challengers)戰車系統時均捨棄造價較低之美製產品而將合約給?網路行銷庚磥熔ㄦ~之故。 不可諱言地,目前國防產業發展仍有相當之困難,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國之軍備生產之獨立自主遙遙無期。政府仍應以自製為主,出口為輔之原則,多「買台灣貨」(Buy Taiwanese)。同時立法規範提供法律保障及相關鼓勵措施,以長期而穩定的研發投資及國內自製來吸引民間企業參與國防建設。如此不但可以逐漸使生產達到經濟規模,吸引民間企業投資國防建設,進以培養國家整體科技水準,促進經濟繁榮。 (四) 軍力發展注重「戰略比較優勢」(Strategic Comparative Advantage):基於兩岸資源之相差程度,我國無法也不能與中共進行軍備競賽。國防預算由於深受整體財政收支影響不可能無限度擴張,三軍裝備也不可能同時更換或提升。因此如何發展適合之「拳頭部隊」,就成為我國國防保持「戰略比較優勢」所不得不考慮之重要項目。正如同堅實之城牆不需長,只求強一樣,「彈性之前進防衛」所主張並非「齊頭式」的前進,而是選擇對我方防衛有利之重要項目加強發展,在資源分配上亦應以此作優先考量。[11]以「上駟對其下駟」,給予敵人弱點其致命打擊,進而達到整體戰略優勢之目標。國軍戰略指導目前已有計畫將以往「制空、制海、地面防衛」戰略指導,調整為「資電先導、遏制超限、聯合制空、制海、地面防衛」的戰略需求,[12]避免資源無規劃地運用。這樣的安排就很符合「戰略比較優勢」發展利點之要求,值得鼓勵與支持。 (五) 國際關係發展彈性化:「前進防衛」中一個重要環節乃為聯盟或國際組織關係之強化,但考諸我國現況與國際現實,實難以在外交上有所突破。然而外交之孤立亦不應建立在對美之絕對依賴上,目前外交單位將人力大幅集中於對美關係之推行上,猶如將雞蛋放在一個籃子中,以外交應分散風險之觀點來說並不合宜。誠然,美國是影響我國國防外交最重要的一個國家,但我國亦須在雙邊交流中,尤其是軍售問題上保持本身之自主性與獨立性。如此不但可以避免美國政府在政策急轉彎時可能會給我國帶來的風險,同時更可因自主性之提高而在與美談判時具有更多籌碼。除此之外,我國在正式外交場合雖然屢遭孤立與排擠,但亦不需妄自菲薄。因為台灣所在之戰略位置早已使得其他周邊國家感受到我國存在之重要性。「彈性前進防衛」更建議與其他亞太地區國家以「彈性」方式加強官方或民間各項聯繫(如與國外重要或著名國防戰略智庫進行學術研討等等),共同分擔本地區安全與穩定之責任。如此才能在「德不孤、必有鄰」之情況下,強化台海之和平與安全。 結 論 室內裝潢 我國與中國大陸僅以一台灣海峽相隔,我國在中共之武力威脅下,需要更具彈性、靈活性、多元性以及務實性之國防態勢與戰略指導。本文作者認為,「前進防衛」概念頗有值得政策擬定者及一般國人參考、借鏡之處。但為求符合軍事事務革新與台海防務之特殊要求,我國之「前進防衛」亦不能照北約或澳洲的例子全收,具有我國特色的「彈性前進防衛」才是較能符合台海防務實際國防需要的。作為國家之大戰略規劃,「彈性前進防衛」之重要主張包括有:整體防衛具多元性、兵力結構著重聯戰能力之提升、軍備生產具獨立自主性、軍力發展注重「戰略比較優勢」、以及國際關係發展彈性化等等。 見諸美、英、法等先進國家,有關國家建軍理念、戰略指導以及國防政策等無一不是在嚴謹的討論後方才完成決策。作者希望本文能略起拋磚引玉之效,激發讀者更多關於台海防務之討論。畢竟兵者乃國家大事,尤其需要理性分析與辯論,如此國人才能期待國家安全能有效維護,台灣兩千三百多萬居民安定繁榮生活都能保障無虞。 注釋 注釋 [1] 隨著冷戰結束以及國際局勢的和緩,北約各國首腦在一九九○年七月於「倫敦北約轉型宣言」(London Declaration on a Transformed North Atlantic Alliance)中同意將「前進防衛」修正為「減緩的前進防衛」(reduced forward defense),並將「彈性反應」也修改為「減緩的彈性反應」(reduced flexible response)。進入二十一世紀後,美國對於歐洲事務的興趣大減,在美國國內「撤出北約」(Get Out Of NATO)之主張越來越盛之時,北約是有所必要重新檢視其防衛態勢。一群研究戰略與國家安全的美軍資深軍官在一九九一年也出版了一本名為「北約的未來」(The Future of NATO)之專著探討在後冷戰時期北約在不確定環境下可能會遇到之不確定問題。書中亦特別提到在冷戰結束後,北約各國在威脅減少、國防支出亦減少之時,應更利用有限資源將「前進防衛」改為「彈性防衛」(Resilient Defense)。作者認為「彈性防衛」乃是相對於「前進防衛」具有演進性的,並非一種革命性之變化。在後冷戰時期可能會遇到的挑戰時,更加注重較低層級軍力,亦即傳統兵力之靈活運用,並在國際關係上能以更靈活、機敏的方式解決國際紛爭。S. Nelson Drew, Keith W. Dayton, William J. Ervin, M. Barry Keck, and Philip C. Marcum, The Future of NATO: Facing an Unreliable Enemy in an Uncertain Environment, (New York: Praeger, 1991). 酒店工作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g82wgeoj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